我国人民法院是国人按照层级分为三级的,分别是民法最高人民法院、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。院分其中,为级最高人民法院是国人最高审判机关,是民法全国最高的司法机构。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包括省级、院分市级和县级人民法院,为级是国人地方审判机关。基层人民法院包括乡镇人民法院和街道人民法院,民法是院分基层审判机关。 最高人民法院是为级全国最高的司法机构,负责监督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的国人工作,并审理重大的民法刑事、民事、院分行政案件和其他案件。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则是地方审判机关,根据法律规定,审理本地区的各类案件。基层人民法院则负责处理简单的案件,如小额民事案件、轻微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等。 每个级别的人民法院都有不同的职责和权限,但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,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,维护社会稳定。同时,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也需要密切合作,共同推进司法改革,提高司法公正性和效率。 |